摘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晉教高〔2021〕10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招生錄取公開公平公正,現就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1〕8號)、《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晉教高〔2021〕10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招生錄取公開公平公正,現就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工作,由省高招委負責管理,省教育廳負責制定政策和招生計劃,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牽頭組成錄取工作領導組,其職責是:負責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調控錄取進度,審批院校調整計劃,決定投檔原則,下達投檔指令,監(jiān)督檢查招生院校執(zhí)行我省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和違背錄取規(guī)則的行為,處理有關問題。
錄取工作領導組下設綜合組、計劃組、系統(tǒng)管理組、錄取檢查組、聯絡組、后勤保障組、監(jiān)督檢查組。
綜合組負責錄取期間的綜合協調、安全保衛(wèi)工作;負責招生政策和錄取相關信息的宣傳工作,組織會議、處理文印、加蓋錄取印章;負責收取招生費等事宜。
計劃組負責復核、調整招生計劃,執(zhí)行調整計劃指令,統(tǒng)計院校完成計劃情況。
系統(tǒng)管理組負責錄取期間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運行、硬件設備的調度和維護工作,系統(tǒng)安全管理、防火墻安全方案設置與實施、各級各類密碼管理,網上錄取系統(tǒng)軟件維護,所有數據的準備、維護和備份工作,按領導組要求進行錄取系統(tǒng)功能分配管理,確保錄取順利組織;執(zhí)行投檔指令,打印錄取花名冊。
錄取檢查組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院校是否按我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進行招生;審核分數線;協調各院校錄取進度和閱檔、退檔工作;對院校錄取新生名單進行核準備案,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
聯絡組負責同院校的溝通聯系,接待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信來訪等工作。
后勤保障組負責錄取期間的后勤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
監(jiān)督檢查組負責錄取環(huán)節(jié)的組織實施、工作流程、制度執(zhí)行、安全保密進行全方位全程監(jiān)督。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并責令整改。
(二)各招生院校成立以學校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職責是: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實施錄取工作。對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院校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投檔成績達到院校投檔線的考生,由院校決定是否錄取,并負責對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以及其它遺留問題的處理。同時,對招生錄取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二、錄取體制和辦法
(一)錄取體制。我省專升本錄取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全省統(tǒng)一劃定的專升本各專業(yè)大類(專業(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由院校擇優(yōu)錄取。原則上各專業(yè)大類(專業(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1:1的比例確定。
(二)錄取批次。我省專升本錄取分為建檔立卡專項批、普通批。錄取時,分別劃定各專業(yè)大類(專業(yè))建檔立卡專項批、普通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建檔立卡專項批、普通批的順序錄取。建檔立卡專項批,計劃單列,單獨劃線,根據考生成績和所報志愿單獨錄取。
(三)志愿設置。專升本志愿設置為每批8個平行志愿。
符合建檔立卡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填報建檔立卡專項批志愿,也可同時填報普通批志愿。
(四)投檔原則
1.專升本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根據“考生之間,分數優(yōu)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投檔原則,按照各專業(yè)大類(專業(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志愿和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
2.各專業(yè)大類(專業(yè))考生錄取成績排序規(guī)則
體育教育、音樂表演、舞蹈學類(包含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yè))、播音與主持藝術、音樂學、舞蹈學、美術學專業(yè),在劃定的文化課和專業(yè)測試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專業(yè)測試成績相同的,再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的,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排列順序為科目一、科目二。
其它專業(yè)大類(專業(yè))在劃定的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考生文化課成績相同的,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排列順序為科目一、科目二。
3.投檔后,若考生申請退檔,不得轉錄到其它院校。
4.招生院校錄取時須嚴格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在此基礎上根據本校專業(yè)性質、特點提出的學習本專業(yè)對身體素質、生理條件的補充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對成績達到錄取要求、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所報專業(yè)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的殘疾考生,招生院校不能因其殘疾不予錄取。未參加體檢的考生,有關高校可不予錄取。
三、錄取加分
符合《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晉教高〔2021〕10號)文件規(guī)定的考試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山西招生考試網”公示后無異議,可享受錄取加分。獎勵項目有重復的,取最高項,不作累加。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享受錄取加分。
四、錄取程序及要求
(一)招生院校使用WebST安全客戶端軟件和“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網上錄取系統(tǒng)-院校子系統(tǒng)(2012版)”軟件,進行遠程錄取。院校登錄服務器所需的信息另發(fā)。按照教育部“密鑰工程”建設要求,所有招生院校必須使用院校密鑰才能進行錄取。各院校要及時與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服務器進行聯機登錄測試,檢查網絡是否暢通;硬件設備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客戶端軟件和院校錄取子系統(tǒng)安裝是否正確。如登錄有問題,請與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聯系。
(二)閱檔、退檔和審核。招生院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下載考生電子檔案進行審閱,確定預錄取考生和預退檔考生名單,然后提交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未按規(guī)定時間要求完成相關環(huán)節(jié)工作的院校,應及時與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聯系溝通;對不及時溝通、無故拒絕聯系或故意拖延時間的院校,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將根據所發(fā)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有關院校招生計劃數及錄取規(guī)則結束錄取。
(三)在各批次錄取過程中,由于考生填報志愿不平衡,以及個別考生放棄錄取機會產生的缺額,將及時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公開征集志愿,按照投檔錄取辦法,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對個別公開征集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可適當降分,再征集志愿。對無生源的專業(yè),其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可調整到報考人數較多的專業(yè)。
(四)錄取審核。招生院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按時提交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經審核確認后形成錄取考生數據庫,并據此打印錄取新生名單,加蓋“山西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專升本錄取專用章”。院校根據錄取新生名單簽發(fā)錄取通知書。
(五)考生的檔案均為電子檔案,無紙介質檔案。院校下載考生信息后,自行打印《山西省2022年專升本考試考生信息登記表》(加蓋招生院校印章)和《山西省2022年專升本考試考生體格檢查表》。被錄取的考生,未經院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六)專升本招生費執(zhí)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晉價行字〔2004〕162號)文件規(guī)定,招生費標準為每生30元。各招生院校于9月30日前按規(guī)定將招生費直接匯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在匯款單備注欄內寫明“匯款院校名稱”及“專升本招生費”)。
開戶行:太原市工行大營盤支行
賬號:0502121809026309973
行號:102161000210
收款單位: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
五、有關要求
(一)各招生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章程,嚴格執(zhí)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要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做到“十公開”,及時公開有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各院校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嚴格遵守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要求。對違反招生錄取工作紀律者,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三)各招生院校要嚴格進行專升本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專升本新生須在入學前取得專科畢業(yè)證書。對在推薦選拔過程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無論何時查出,都要清退違規(guī)錄取的學生,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