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6/05/27 00:00:00 來源:易學仕專升本網(wǎng) 閱讀量:1692
摘要:關于對參加2016普招考試考生 進行考前誠信教育、落實無聲入場和統(tǒng)一配發(fā)考試文具的通知 各學院: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即將來臨。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確??荚嚨墓焦?,落實省教育廳、省招辦有關考
關于對參加2016普招考試考生
進行考前誠信教育、落實“無聲入場”和統(tǒng)一配發(fā)考試文具的通知
各學院: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即將來臨。為進一步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考生誠信考試教育,確??荚嚨墓焦鋵嵤〗逃龔d、省招辦有關考試實行“無聲入場”和統(tǒng)一配發(fā)文具配備的新舉措,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利用多種形式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
考前教育既是狠剎考試違紀舞弊歪風,制止“考場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考試組織過程中的必要環(huán)節(jié)??记敖逃怀鲎裾率丶o和誠信考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第一,要實行考前教育責任人制度,學院和輔導員負責將通知宣傳到每一位考試,由考生本人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并上交學校,輔導員作為第一責任人,學院作為第二責任人,教務處作為學校所有參加專升本考生的第三責任人,考生出現(xiàn)違紀現(xiàn)象,責任人也將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組織考生認真閱讀《考場規(guī)則》、《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使考生都能了解有關內容,樹立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人格,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第三,要將《致考生和家長的一封信》發(fā)送到每位考生手中,組織考生認真閱讀,填寫回執(zhí)并上交學校,充分做好應考工作的準備。
第四,違紀舞弊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交有關部門處理,學院也將對在2016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有違紀舞弊行為的考生依規(guī)嚴肅處理。
二、專升本考生“無聲入場”和統(tǒng)一配發(fā)文具的宣講
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辦〔2016〕41號、《河南省招生工作辦公室關于2016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實行“無聲入場”工作的通知》豫教招普〔2016〕16號要求,專升本考生進行宣傳、講解確??忌は嚓P文件內容和要求,組織考生在領取準考證時進行“無聲入場的模擬演練”。使考生做到思想上理解、準備上充分、受檢時配合。
各學院和輔導員老師要做好考前宣傳教育,明確告知考生禁帶以下物品:各種具有發(fā)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對講機、無線耳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掃描設備,手表等計時工具,涂改液、修正帶等各種文具;帶有金屬物品的服裝(帶金屬掛鉤和鋼圈的女生內衣)、鞋帽(帶金屬的鞋帶、鞋眼、鞋底、裝飾)、腰帶、褲子掛鉤、衣扣;項鏈、耳墜、發(fā)卡、手鐲、戒指、鑰匙、硬幣、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銀行卡等)等鐵磁性物品;各種自帶的食品和飲品;其它非考試必需物品。
考生應提前準備好衣服、鞋子。建議穿著無鈕扣、無拉鏈的衣服、無任何金屬的鞋子(含鞋帶、鞋眼),女生穿無金屬掛鉤和鋼圈的內衣。
考生因身體原因需要帶入的特殊物品(如助聽器、胰島素注射泵、體內植入的金屬材料、心臟起搏器、輪椅、拐杖等),考生于6月1日前到高招體檢站,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說明情況,交縣(市、區(qū))招辦審核并簽署意見。入場受檢時出示以上證明材料。
凡因考生未遵守以上關于“無聲入場”規(guī)定和要求造成考生無法入場或入場時間延誤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各學院、輔導員人切實做好宣傳工作,確保將統(tǒng)一配發(fā)文具的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對口升學和專升本考生,不得遺漏,并提醒考生在考試期間不得將考試文具帶出考場,做到考試期間使用、考試結束整理好放回原位。凡不遵守規(guī)定的考生所有開始科目成績做無效處理。
三、考生“無聲入場”演練和準考證領取安排
學校將于2016年6月1日(周三)下午2:30 在圖書館大報告廳舉行考生“無聲入場”模擬演練,所有考生本人到場領取準考證并按照“無聲入場” 要求參加模擬演練。各學院將“無聲入場”模擬演練的時間和地點提前通知到每一位考生,要求考生準時參加演練。
四、考生注意事項
第一,考試時間:6月7日 上午9:00-11:30 英語(150分)
下午15:00-17:30 專業(yè)綜合(150分)
考試地點:見考生準考證
考試成績:于6月25登陸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wǎng)站(www.heao.gov.cn)查詢,如對成績有疑問考生須在6月27前向所在縣、區(qū)可書面申請并填寫《考生成績復查申請表》復核,有各級招辦將復核結果反饋考生。
第二,參加專升本的考生,2016年6月6日下午進行考生“無聲入場”模擬演練。
附件:
1. 《考場規(guī)則》
2.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摘要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4. 《考生指南》
5.《考生通知、確認信息統(tǒng)計表》
鄭州財經學院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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